中辦:實施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,戶用光伏迎來新機遇
主要內容中提出:
(七)實施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。鞏固提升農村電力保障水平,推進城鄉配電網建設,提高邊遠地區供電保障能力。發展太陽能、風能、水能、地熱能、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,在條件適宜地區探索建設多能互補的分布式低碳綜合能源網絡。按照先立后破、農民可承受、發展可持續的要求,穩妥有序推進北方農村地區清潔取暖,加強煤炭清潔化利用,推進散煤替代,逐步提高清潔能源在農村取暖用能中的比重。
用中央預算內資金重點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、其他脫貧地區、革命老區等農村電網薄弱地區,持續提升農村電網供電保障能力,推動網架結構和裝備升級,滿足大規模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和鄉村生產生活電氣化需求。對符合條件地區因地制宜實施大電網延伸。
在具備資源條件的中西部脫貧地區,特別是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,優先規劃建設集中式風電、光伏基地,為脫貧縣打造支柱產業。
以縣域為單元,采取“公司+村鎮+農戶”等模式,利用農戶閑置土地和農房屋頂,建設分布式風電和光伏發電,配置一定比例儲能,自發自用,就地消納,余電上網,農戶獲取穩定的租金或電費收益。支持村集體以公共建筑屋頂、閑置集體土地等入股,參與項目開發,增加村集體收入。